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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當情感化做細明體 &#187; 多情城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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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Happy Holidays</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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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9 Dec 2010 21:26:46 +0000</pubDate>
		<dc:creator>n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多情城市]]></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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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Happy Hanukkah! 要是沒有移居到多倫多來，大概也不會知道Hanukkah，更不會知道這是怎樣的一個節日。 Hanukkah是猶太人的節日，中文譯作光明節，是記念他們的祖先從希臘人手中奪回耶路撒冷聖殿的事跡。當他們打算重開聖殿的時候，發現用以點亮祭壇上的燈的橄欖油只剩下一天的份量，就算立時趕製，也需要等八天才能製成新的橄欖油。然而這本來只能夠維持一天的橄欖油，足足燃亮了祭壇八天，直到新的一批趕製好。因此，光明節有八天，多數都在西曆的十一月尾至十二月中，今年就在十二月一日至八日。 我家附近就是猶太人區，附近有很多猶太人的教堂，平時在街上很多時都會碰見不少全身黑外衣黑帽子長鬍子的正統派猶太人(Orthodox Jewish)，區內的超級市場，都有售賣符合猶太教膳食法令(Jewish dietary laws)的Kosher[1]食品的專櫃。猶太人對於食物是否Kosher是很重視的，就算是比較新派，在平常不太規範飲食的猶太人，到了逾越節齋戒期，都會只吃Kosher的食物。所以區內的超級市場，在年中特定的時候，會買到一些其他地區買不到的貨品，如使用蔗糖的可口可樂[2]。 加拿大，尤其是多倫多是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住在這裡的人來自數不完的地方，把各自的文化帶來，亙相交流，亙相尊重。也許因為這樣，大家都會變得稍為「政治正確」。因此，進入了十二月, 現在都叫Holiday Season。Christmas Shopping 有些人會叫Holiday Shopping，公司的Christmas Party 很多變成了Holiday Party。 叫什麼也好，十二月始終還是最有節日氣氛的一個月份。重要的，是普天同慶。 Happy Holidays. 註：1.&#160; Kosher 的定義 &#8211; http://bit.ly/gSIpuv &#8593;2.&#160; 可口可樂一般都是用High-Fructose Corn Syrup(HFCS) 而並非用糖。顧名思義, HFCS 的原材料包括有粟米。傳統上很多處理粟米的磨坊同時都會處理大麥小麥等的其實穀類，而猶太人教義中，大麥小麥等，在逾越節其間都不是Kosher 的食物，如果磨坊處理過大麥小麥再處理粟米，會「交叉感染」，因此粟米也被列作非Kosher的食品。因此可口可樂在逾越節期間，在猶太人比較集中的地方，會期間限定地出售Kosher 版，亦即使用蔗糖的可口可樂。&#8593;]]></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Happy Hanukkah!</p>
<p>要是沒有移居到多倫多來，大概也不會知道Hanukkah，更不會知道這是怎樣的一個節日。</p>
<p>Hanukkah是猶太人的節日，中文譯作光明節，是記念他們的祖先從希臘人手中奪回耶路撒冷聖殿的事跡。當他們打算重開聖殿的時候，發現用以點亮祭壇上的燈的橄欖油只剩下一天的份量，就算立時趕製，也需要等八天才能製成新的橄欖油。然而這本來只能夠維持一天的橄欖油，足足燃亮了祭壇八天，直到新的一批趕製好。因此，光明節有八天，多數都在西曆的十一月尾至十二月中，今年就在十二月一日至八日。</p>
<p>我家附近就是猶太人區，附近有很多猶太人的教堂，平時在街上很多時都會碰見不少全身黑外衣黑帽子長鬍子的正統派猶太人(Orthodox Jewish)，區內的超級市場，都有售賣符合猶太教膳食法令(Jewish dietary laws)的Kosher<a href="#foot_1" name="foot_src_1">[1]</a>食品的專櫃。猶太人對於食物是否Kosher是很重視的，就算是比較新派，在平常不太規範飲食的猶太人，到了逾越節齋戒期，都會只吃Kosher的食物。所以區內的超級市場，在年中特定的時候，會買到一些其他地區買不到的貨品，如使用蔗糖的可口可樂<a href="#foot_2" name="foot_src_2">[2]</a>。</p>
<p>加拿大，尤其是多倫多是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住在這裡的人來自數不完的地方，把各自的文化帶來，亙相交流，亙相尊重。也許因為這樣，大家都會變得稍為「政治正確」。因此，進入了十二月, 現在都叫Holiday Season。Christmas Shopping 有些人會叫Holiday Shopping，公司的Christmas Party 很多變成了Holiday Party。</p>
<p>叫什麼也好，十二月始終還是最有節日氣氛的一個月份。重要的，是普天同慶。</p>
<p>Happy Holidays.</p>
<p><span class="yafootnote_head">註：</span><br /><span class="yafootnote_body"><a name="foot_1">1.</a>&nbsp; Kosher 的定義 &#8211; <a href="http://bit.ly/gSIpuv">http://bit.ly/gSIpuv</a> <a href="#foot_src_1">&uarr;</a></span><br /><span class="yafootnote_body"><a name="foot_2">2.</a>&nbsp; 可口可樂一般都是用High-Fructose Corn Syrup(HFCS) 而並非用糖。顧名思義, HFCS 的原材料包括有粟米。傳統上很多處理粟米的磨坊同時都會處理大麥小麥等的其實穀類，而猶太人教義中，大麥小麥等，在逾越節其間都不是Kosher 的食物，如果磨坊處理過大麥小麥再處理粟米，會「交叉感染」，因此粟米也被列作非Kosher的食品。因此可口可樂在逾越節期間，在猶太人比較集中的地方，會期間限定地出售Kosher 版，亦即使用蔗糖的可口可樂。<a href="#foot_src_2">&uarr;</a></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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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his is our gam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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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2 Mar 2010 20:39:29 +0000</pubDate>
		<dc:creator>n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多情城市]]></category>
		<category><![CDATA[活在當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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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在一般的星期天下午，大部份加拿大人，應該都是剛剛吃過一個豐富的brunch，然後去grocery store，不然就是去shopping mall，又或者在自己basement的workshop做其handyman玩home improvement，要不就是忙於應付家中的小朋友，要帶他們到什麼地方去玩之類。雖然是冬天，天氣好的話，戶外活動仍然少不了，即日來回的去一趟滑雪也是很多人會選擇的度週日方法。 不過在剛過去的一個星期天下午，二月二十八日，便不是一個一般的週日下午。我沒有外出，可是我也可以想像到街上也好商場也好，比起平常大概都沒有一半的人吧。 因為有過半的加拿大人，在這一個星期日的下午，都緊貼在電視的面前，全神灌注地為加拿大的冰棍球隊打氣。 Sidney Crosby在加時射入定下勝局的一球之際，就算是留在家中，也能聽到附近傳來的歡呼聲，那一刻開始全國都進入了狂歡的狀態。各地都有人群跑到街上慶祝，馬路上的車輛都會響號像是亙相祝賀。加拿大的國旗到處飄揚，在這一刻，就是舉國歡騰。 冰棍球就是加拿大。 來加拿大之前，對於冰棍球的所知都是來自任天堂、世嘉和Playstation。來到加拿大，住在北美洲對冰棍球最狂熱的城市，耳濡目染之下，對冰棍球認識越深，越來越欣賞冰棍球獨有的速度、技巧和戰術，它漸漸變成我最喜歡看的運動項目。只是自幼平衡失調，溜冰也只能看不能玩，冰棍球更只能努力打氣不能親身參與了。 冰棍球在加拿大，就是生活的一部份。你身邊總會有些人在參加不同級別的比賽，小朋友級別的，業餘的，甚至職業的。冬天的時候，大大小小公園裡的冰棍球場裡，或者就在後園的冰上，都會看到有人把握著任何機會在玩冰棍球；到夏天的時候，在你回家途中的路上，或許會碰到一班大小朋友在小路上架起球門就地打著street hockey。大大少少不同的有關商品固然不乏，就連麥當奴，每年也會推出一套冰棍球明星的trading card。總之，冰棍球就是生活的一部份。 This is our game。]]></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一般的星期天下午，大部份加拿大人，應該都是剛剛吃過一個豐富的brunch，然後去grocery store，不然就是去shopping mall，又或者在自己basement的workshop做其handyman玩home improvement，要不就是忙於應付家中的小朋友，要帶他們到什麼地方去玩之類。雖然是冬天，天氣好的話，戶外活動仍然少不了，即日來回的去一趟滑雪也是很多人會選擇的度週日方法。</p>
<p>不過在剛過去的一個星期天下午，二月二十八日，便不是一個一般的週日下午。我沒有外出，可是我也可以想像到街上也好商場也好，比起平常大概都沒有一半的人吧。</p>
<p>因為有過半的加拿大人，在這一個星期日的下午，都緊貼在電視的面前，全神灌注地為加拿大的冰棍球隊打氣。</p>
<p>Sidney Crosby在加時射入定下勝局的一球之際，就算是留在家中，也能聽到附近傳來的歡呼聲，那一刻開始全國都進入了狂歡的狀態。各地都有人群跑到街上慶祝，馬路上的車輛都會響號像是亙相祝賀。加拿大的國旗到處飄揚，在這一刻，就是舉國歡騰。</p>
<p>冰棍球就是加拿大。</p>
<p>來加拿大之前，對於冰棍球的所知都是來自任天堂、世嘉和Playstation。來到加拿大，住在北美洲對冰棍球最狂熱的城市，耳濡目染之下，對冰棍球認識越深，越來越欣賞冰棍球獨有的速度、技巧和戰術，它漸漸變成我最喜歡看的運動項目。只是自幼平衡失調，溜冰也只能看不能玩，冰棍球更只能努力打氣不能親身參與了。</p>
<p>冰棍球在加拿大，就是生活的一部份。你身邊總會有些人在參加不同級別的比賽，小朋友級別的，業餘的，甚至職業的。冬天的時候，大大小小公園裡的冰棍球場裡，或者就在後園的冰上，都會看到有人把握著任何機會在玩冰棍球；到夏天的時候，在你回家途中的路上，或許會碰到一班大小朋友在小路上架起球門就地打著street hockey。大大少少不同的有關商品固然不乏，就連麥當奴，每年也會推出一套冰棍球明星的trading card。總之，冰棍球就是生活的一部份。</p>
<p>This is our gam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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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十年前，軍隊入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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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3 Jan 2009 19:26:42 +0000</pubDate>
		<dc:creator>n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多情城市]]></category>
		<category><![CDATA[多倫多 雪暴 Lastman]]></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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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十年前，軍隊開入多倫多城。 仍然記得十年前的那一個冬天，十日之內，來了三場雪暴，一個月內下了118cm 的雪。九九年一月初有一天在一日之內下了38cm的雪，市內的交通幾乎癱瘓，地下鐵的路面一段發生故障，剷雪後路邊的雪壩差不多有一個人那麼高。大街勉強還可以行車，內街大多都未能及時剷雪，情況更差。 幾天後的另一場雪暴又帶來二十多厘米的雪，情況變得更差。當時的市長Mel Lastman 乘車巡視過市區，覺得情況實在太嚴重，尤其是在內街，緊急車輛要駛進去也成問題，要是有人需要救護車的話那怎麼辦呢？加上氣象局預報即將會有另一輪的雪暴到來，市內的剷雪隊已經不足以應付。事到如今，似乎已經去到刻不容緩的時候。 靈光一閃，市長決定急召軍隊入城支援。 軍方派出了四百名士兵，帶同可以在雪上行走自如的裝甲車到市內四處協助清理積雪。 軍隊入城的當天，雪暴再帶來了差不多三十厘米的雪，但之後的一天，市內大部份被雪堵塞的道路都已被重新開通。能夠在短時間內把埋在雪中的多倫多帶出來，我覺得都是拜市長的反應和行動的迅速所賜，可是由那一天起，多倫多便被不少常遇雪暴的城市作為笑柄。 只是大概他們不明白那一年的雪暴，對多倫多來說，是百年一遇的那麼大。多倫多是加拿大的經濟命脈，實在不能讓她長時間地在雪中癱瘓吧。 儘管有人在笑，我還是覺得Lastman 市長的決定很對。 難怪已經退休五年的他，到今天仍然有不少人覺得是一個獨特而且難以取代的市長。]]></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class="flickr-image" title="army" rel="flickr-mgr"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31697401@N07/3194994240/"><img class="flickr-large" longdes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504/3194994240_c677e5fe12_o.jp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504/3194994240_c677e5fe12_o.jpg" alt="army" /></a></p>
<p><a class="flickr-image" title="army" rel="flickr-mgr"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31697401@N07/3194994240/"></a>十年前，軍隊開入多倫多城。</p>
<p>仍然記得十年前的那一個冬天，十日之內，來了三場雪暴，一個月內下了118cm 的雪。九九年一月初有一天在一日之內下了38cm的雪，市內的交通幾乎癱瘓，地下鐵的路面一段發生故障，剷雪後路邊的雪壩差不多有一個人那麼高。大街勉強還可以行車，內街大多都未能及時剷雪，情況更差。</p>
<p>幾天後的另一場雪暴又帶來二十多厘米的雪，情況變得更差。當時的市長Mel Lastman 乘車巡視過市區，覺得情況實在太嚴重，尤其是在內街，緊急車輛要駛進去也成問題，要是有人需要救護車的話那怎麼辦呢？加上氣象局預報即將會有另一輪的雪暴到來，市內的剷雪隊已經不足以應付。事到如今，似乎已經去到刻不容緩的時候。</p>
<p>靈光一閃，市長決定急召軍隊入城支援。</p>
<p>軍方派出了四百名士兵，帶同可以在雪上行走自如的裝甲車到市內四處協助清理積雪。</p>
<p>軍隊入城的當天，雪暴再帶來了差不多三十厘米的雪，但之後的一天，市內大部份被雪堵塞的道路都已被重新開通。能夠在短時間內把埋在雪中的多倫多帶出來，我覺得都是拜市長的反應和行動的迅速所賜，可是由那一天起，多倫多便被不少常遇雪暴的城市作為笑柄。</p>
<p>只是大概他們不明白那一年的雪暴，對多倫多來說，是百年一遇的那麼大。多倫多是加拿大的經濟命脈，實在不能讓她長時間地在雪中癱瘓吧。</p>
<p>儘管有人在笑，我還是覺得Lastman 市長的決定很對。</p>
<p>難怪已經退休五年的他，到今天仍然有不少人覺得是一個獨特而且難以取代的市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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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十月廿二回家路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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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3 Oct 2008 15:22:23 +0000</pubDate>
		<dc:creator>n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多情城市]]></category>
		<category><![CDATA[活在當下]]></category>
		<category><![CDATA[photo]]></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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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31697401@N07/sets/72157608306139117/" target="_newwindow"><img src="http://annanma.mysinablog.com/resserver.php?blogId=36842&amp;resource=1657471-OTWH20081022.jpg" border="0" alt="Picture" hspace="5" vspace="5" /></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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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那神聖的一票</title>
		<link>http://njai.com/index.php/2008/10/15/%e6%88%91%e9%82%a3%e7%a5%9e%e8%81%96%e7%9a%84%e4%b8%80%e7%a5%a8/</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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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5 Oct 2008 20:10:22 +0000</pubDate>
		<dc:creator>n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多情城市]]></category>
		<category><![CDATA[活在當下]]></category>
		<category><![CDATA[聯邦大選]]></category>
		<category><![CDATA[議員]]></category>
		<category><![CDATA[投票]]></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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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早幾天收到一封信，跟一般的信不同，收信人名字是用我的中文名音譯的，而信封的左上角則印有一個用三個中文字組成的Logo。 「卡思席？」想不出是什麼來著。 再看，這三個字的編排，也許是在模倣圖章吧？那便應該是讀成「席卡思」了。可是我也想不出什麼是「席卡思」。「席夢思」我就知道，「席卡思」嗎？真的沒有印象。 把信打開來，原來是我所住的選區其中一位國會議員候選人，保守黨的Jake Karns寄來的宣傳單張，內容當然是為了昨天的聯邦大選拉票。 這次大選，由九月中總理宣佈解散國會開始，到十月十四投票日只不過三十多天的時間，對於選舉委員會和政黨來說，也頗考功夫，要在三十日內安排策略、推銷政綱、打擊對手、計算行程、等等固然是不容易，而且因為沒有多餘的時間，萬一走錯了一步，要挽回的話將會更花功夫。所以不單是效率要高，而且要精確，你不能一擊即中的話，便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 作為選民，要在三十日內消化三大黨的政綱也不是易事（對不起Green Party，你們還未在我考慮之列），所以，老實說，我投票的時候有一半是用感覺。事實上在現時的選舉制度中，我實在不太懂得全憑理性去投票。 加拿大的選舉制度是傳統的單議席單票制，選民在自己的選區投票給自己支持的候選人，讓他贏得國會議席，而最終國會議席最多的政黨便成為執政黨。 那麼問題來了。 我該投票給人，還是投票給黨？ 道理上，議員是代表我所屬的選區的，我當然想投給一個能幹的人。 要是最能幹的那個，屬於一個我並不應同的政黨呢？ 好像昨天的選舉之中，以黨的能力來說，我覺得執政保守黨比較有能力帶領加拿大過度現時全球性的經濟難關。他們在我所屬選區的候選人席卡思嘛，我完全不認識。 但自由黨的候選人Martha Hall Findlay，經驗充足，是黨裡面有份量的人物，以議員來說，我比較屬意選她。 可是自由黨的領袖迪安(Stephane Dion)　卻不能給我信心，總覺得他不像可以勝任總理的職務，加上他堅持實行炭稅比經濟醫療和福利更為優先的政綱，完全得不到我的應同。 領袖之中，我比較喜歡新民主黨的林頓。他的言行舉動都比較體面，非常有領導人的風範，眾黨之中，就覺得他最有總理的味道。可是新民主黨總是令人覺得人才不足，角逐議席的候選人總讓人覺得不及自由黨或保守黨派出的候選人。 那我該怎樣投票才好？ 最理性的做法，大概是投給保守黨的席卡思，到底國會商議的是國事，大局為重的前題底下應該先選黨吧。 可是我一向也不是一個太理性的人，再加上投票的時候，我想起總理哈柏花費在阿富汗「任務」上的金額，實在有點不願投保守黨一票。 沒投給席卡思，也許是希望聯邦政府有什麼辦事不力的時候，還有個議員會「呵返你」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早幾天收到一封信，跟一般的信不同，收信人名字是用我的中文名音譯的，而信封的左上角則印有一個用三個中文字組成的Logo。</p>
<p>「卡思席？」想不出是什麼來著。</p>
<p><img src="http://annanma.mysinablog.com/resserver.php?blogId=36842&amp;resource=1645656-20081015.jpg" border="0" alt="Picture" hspace="5" vspace="5" /><br />
再看，這三個字的編排，也許是在模倣圖章吧？那便應該是讀成「席卡思」了。可是我也想不出什麼是「席卡思」。「席夢思」我就知道，「席卡思」嗎？真的沒有印象。</p>
<p>把信打開來，原來是我所住的選區其中一位國會議員候選人，保守黨的Jake Karns寄來的宣傳單張，內容當然是為了昨天的聯邦大選拉票。</p>
<p>這次大選，由九月中總理宣佈解散國會開始，到十月十四投票日只不過三十多天的時間，對於選舉委員會和政黨來說，也頗考功夫，要在三十日內安排策略、推銷政綱、打擊對手、計算行程、等等固然是不容易，而且因為沒有多餘的時間，萬一走錯了一步，要挽回的話將會更花功夫。所以不單是效率要高，而且要精確，你不能一擊即中的話，便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p>
<p>作為選民，要在三十日內消化三大黨的政綱也不是易事（對不起Green Party，你們還未在我考慮之列），所以，老實說，我投票的時候有一半是用感覺。事實上在現時的選舉制度中，我實在不太懂得全憑理性去投票。</p>
<p>加拿大的選舉制度是傳統的單議席單票制，選民在自己的選區投票給自己支持的候選人，讓他贏得國會議席，而最終國會議席最多的政黨便成為執政黨。</p>
<p>那麼問題來了。</p>
<p>我該投票給人，還是投票給黨？</p>
<p>道理上，議員是代表我所屬的選區的，我當然想投給一個能幹的人。</p>
<p>要是最能幹的那個，屬於一個我並不應同的政黨呢？</p>
<p>好像昨天的選舉之中，以黨的能力來說，我覺得執政保守黨比較有能力帶領加拿大過度現時全球性的經濟難關。他們在我所屬選區的候選人席卡思嘛，我完全不認識。</p>
<p>但自由黨的候選人Martha Hall Findlay，經驗充足，是黨裡面有份量的人物，以議員來說，我比較屬意選她。<br />
可是自由黨的領袖迪安(Stephane Dion)　卻不能給我信心，總覺得他不像可以勝任總理的職務，加上他堅持實行炭稅比經濟醫療和福利更為優先的政綱，完全得不到我的應同。</p>
<p>領袖之中，我比較喜歡新民主黨的林頓。他的言行舉動都比較體面，非常有領導人的風範，眾黨之中，就覺得他最有總理的味道。可是新民主黨總是令人覺得人才不足，角逐議席的候選人總讓人覺得不及自由黨或保守黨派出的候選人。</p>
<p>那我該怎樣投票才好？</p>
<p>最理性的做法，大概是投給保守黨的席卡思，到底國會商議的是國事，大局為重的前題底下應該先選黨吧。</p>
<p>可是我一向也不是一個太理性的人，再加上投票的時候，我想起總理哈柏花費在阿富汗「任務」上的金額，實在有點不願投保守黨一票。</p>
<p>沒投給席卡思，也許是希望聯邦政府有什麼辦事不力的時候，還有個議員會「呵返你」吧。</p>
<p><img src="http://annanma.mysinablog.com/resserver.php?blogId=36842&amp;resource=1645657-20081015b.jpg" border="0" alt="Picture" hspace="5" vspace="5" /></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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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VFest 08 記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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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5 Oct 2008 03:13:21 +0000</pubDate>
		<dc:creator>n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光與影的留聲]]></category>
		<category><![CDATA[多情城市]]></category>
		<category><![CDATA[音樂]]></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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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當那個瘋漢將Noel Gallagher 推倒，繼而撲向Liam 卻被保安捉住之際，我心想下一幕必定是這仁兄被Liam 發颷狠揍；可是Liam 竟然只是作勢, 並沒有打下去（至少在台上看到的是這樣）。 當Oasis 都丟下樂器返回後台之際，我心想這場show 大概會腰斬了；可是竟然在幾分鐘之後，受了傷的Noel 又再度領著Oasis 踏到台上。 由大概五個月前在信箱裡面收到Virgin Music Festival 的預售票之後，一直期待著這一天到Center Island 看Stereophonics, Paul Weller 和 Oasis。只是當七月看完George Michael時覺得筋疲力竭之後，便開始有點懷疑自己的體力是否還可以應付一整天的 music festival。再加上近來的功課已經沒有時間做，我甚至想過把票子賣掉。幸好沒人出高價來買，於是我才決定把功課草草做完也要去看V Fest。 算是天公做美吧。踏入週末以來一直忽晴忽雨，這個星期天的早上仍然天陰陰的，天氣並不見好轉。可是當我到達往Center Island的小輪碼頭時，天上的烏雲漸散，露出一線溫暖的陽光。排了廿多分鐘的隊，再經過七、八分鐘的航程，還未正式踏上島上，情緒已經被震天的搖滾樂帶動著。 這個音樂節裡面其實共有四個Stage，可是我的焦點一直都是放在的Main Stage之上，原本對Moby在B-Live的DJ Set非常有興趣，可是跟Paul Weller之間的選擇，我還是比較喜歡後者。 上次到Center Island已經是十年之前，所以這次再來怎樣也想在島上稍為走一圈看看。時間剛剛好，在我走過一圈，去到Main Stage前面找了個好位置之時，Stereophonics 剛在台上開始了他們的時段。我有點意外到這個時候的Main Stage 仍是不算擁擠，人和人之間仍有足夠空位出入，你甚至可以輕鬆地走到草地左邊的食物攤檔，買完食物汽水然後走回原位。這時我站在舞台的左邊，草地因為早上的一場雨變得泥濘，就在表演的中途有位仁兄在我前面走過時，其中一隻鞋陷入了泥漿裡而甩脫了，然後沒鞋子的腳一腳踩進泥中，極之狼狽。 人不多不代表不精彩，尤其到Stereophonics 熱身之後，在場的樂迷情緒也跟著高漲起來，Have a Nice Day和Local Boy in the Photograph這些作品都似乎令大家都非常High。 我比較喜歡的是　Maybe Tomorrow 和　Traffic，最後以Dakota 作結。只聽了Stereophonics, 已經令我非常滿足。 大概還有半小時Paul Weller的演出才開始，決定四處走走再回來。經過B-Live Stage，看見大群人在排隊進場去看Moby，看來會比Paul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當那個瘋漢將Noel Gallagher 推倒，繼而撲向Liam 卻被保安捉住之際，我心想下一幕必定是這仁兄被Liam 發颷狠揍；可是Liam 竟然只是作勢, 並沒有打下去（至少在台上看到的是這樣）。 當Oasis 都丟下樂器返回後台之際，我心想這場show 大概會腰斬了；可是竟然在幾分鐘之後，受了傷的Noel 又再度領著Oasis 踏到台上。</p>
<p>由大概五個月前在信箱裡面收到Virgin Music Festival 的預售票之後，一直期待著這一天到Center Island 看Stereophonics, Paul Weller 和 Oasis。只是當七月看完George Michael時覺得筋疲力竭之後，便開始有點懷疑自己的體力是否還可以應付一整天的 music festival。再加上近來的功課已經沒有時間做，我甚至想過把票子賣掉。幸好沒人出高價來買，於是我才決定把功課草草做完也要去看V Fest。</p>
<p>算是天公做美吧。踏入週末以來一直忽晴忽雨，這個星期天的早上仍然天陰陰的，天氣並不見好轉。可是當我到達往Center Island的小輪碼頭時，天上的烏雲漸散，露出一線溫暖的陽光。排了廿多分鐘的隊，再經過七、八分鐘的航程，還未正式踏上島上，情緒已經被震天的搖滾樂帶動著。</p>
<p>這個音樂節裡面其實共有四個Stage，可是我的焦點一直都是放在的Main Stage之上，原本對Moby在B-Live的DJ Set非常有興趣，可是跟Paul Weller之間的選擇，我還是比較喜歡後者。</p>
<p>上次到Center Island已經是十年之前，所以這次再來怎樣也想在島上稍為走一圈看看。時間剛剛好，在我走過一圈，去到Main Stage前面找了個好位置之時，Stereophonics 剛在台上開始了他們的時段。我有點意外到這個時候的Main Stage 仍是不算擁擠，人和人之間仍有足夠空位出入，你甚至可以輕鬆地走到草地左邊的食物攤檔，買完食物汽水然後走回原位。這時我站在舞台的左邊，草地因為早上的一場雨變得泥濘，就在表演的中途有位仁兄在我前面走過時，其中一隻鞋陷入了泥漿裡而甩脫了，然後沒鞋子的腳一腳踩進泥中，極之狼狽。</p>
<p><a title="Photo Sharing" href="http://www.zooomr.com/photos/nam/6089164/"><img src="http://static.zooomr.com/images/6089164_ccb8d435b7.jpg" border="0" alt="DSCF1723" width="480" /></a></p>
<p>人不多不代表不精彩，尤其到Stereophonics 熱身之後，在場的樂迷情緒也跟著高漲起來，Have a Nice Day和Local Boy in the Photograph這些作品都似乎令大家都非常High。 我比較喜歡的是　Maybe Tomorrow 和　Traffic，最後以Dakota 作結。只聽了Stereophonics, 已經令我非常滿足。</p>
<p>大概還有半小時Paul Weller的演出才開始，決定四處走走再回來。經過B-Live Stage，看見大群人在排隊進場去看Moby，看來會比Paul Weller 的那邊廂來得熱鬧。只是討厭排隊的我今天的排隊耐性已經所剩無幾，排隊這些可免則免了吧，而且在這種看Live 的場合，看一位年愈五十的Legend在台上邊抽煙邊收放自如地彈著結他，似乎比較對口味。</p>
<p>這次來到舞台的另一邊，這邊的草地比較乾爽，不樣剛剛那邊的一片泥濘。天色開始轉暗，使Britpop 教父Paul Weller 出場時射燈的效果特別耀眼。我喜歡Paul Weller，其實都是源於初懂得英倫聽音樂時喜歡The Style Council，所以雖然Paul Weller 已經單飛了這麼多年，我還是期待著他會在演唱會的時候玩一下Style Council 時期的作品。這次在演唱會正進高潮的時候，便來了一首Shout to the Top，總算滿足了我的期待，而場中的一大部份人，似乎更期待The Jam時期的作品，Town called Malice 一出，全場立時進跟著興奮起來，一同跟著合唱。</p>
<p>Paul Weller 的表演完結之後，大會的PA宣佈Oasis 將會比原定時間遲十分鐘才會開show，可是如我所料，不但沒有人趁這四十分鐘的空檔走開，反而因為Moby 那邊的Set 也剛好完場，人群開始全都聚集在Main Stage，人和人之間貼得更近，原本帶著淡淡青草香味的空氣，隨著人群的聚集而開始混入了汗水味、香菸味、啤酒味和一種叫某些人興奮若狂的氣味。呼吸開始有點不容易，可是人群的情緒愈見高漲，"Oasis, Oasis" 的chanting 此起彼落。</p>
<p><a title="Photo Sharing" href="http://www.zooomr.com/photos/nam/6089171/"><img src="http://static.zooomr.com/images/6089171_2298570d8c.jpg" border="0" alt="DSCF1757" width="480" /></a></p>
<p>不知等了多久，舞台上的燈光一變，揚聲器響起了 Fxxkin in the bushes，Oasis 出來了。台下面開始進入瘋狂的境界，人群跳動，啤酒四濺，Liam 一唱出 Rock &#8216;n&#8217; Roll Star 之際，全場的氣氛立時便被炒熱。接著的 Lyla, 新細碟 The Shock of the Lightning, Cigarettes &amp; Alcohol 等，繼續牽動台下的情緒，站在我前面看來早已經半醉的幾個男生擁在一起旁若無人狂跳，再前一點有些女生已經坐在男性友人的肩膊上面忘我地搖擺著，情緒之高漲已經令有些人抵受不住，倒下來要人扶著離場。</p>
<p>然後直昇機聲響起，大家都知道是 Morning Glory ，準備好跟著 Liam 和唱。</p>
<p>:<br />
:</p>
<p><span style="font-size: 10px; font-family: Verdana">Need a little time to wake up<br />
Need a little time to wake up wake up<br />
Need a little time to wake up<br />
Need a little time to rest your mind<br />
You know you should so I guess you might as well&#8230;&#8230; </span></p>
<p>跟著事情便發生了… Noel 倒在地上，結他掉在地上，保安撲到台中心，Liam 閃開一邊，瘋漢被抓起來，Liam 舉起拳頭作勢要打，保安把瘋漢拉入後台，Liam 跟在後面想打，其他人跟著走入後台。就在電光火石的一瞬間發生。</p>
<p>我看呆了，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然後下一個想法，就是這演唱會大概就是這樣子完了。雖然心是這樣的覺得，可是人還是在等，一點要走的意圖也沒有。大家都在討論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就這樣子不知過了幾分鍾。這時有一個人從後台走到台中間，拿著咪高峰，準備說話，心想，大概是宣佈演唱會要腰斬了。</p>
<p>"Thank you for your patience, Just give us five minutes. We&#8217;ll be back in five minutes."</p>
<p>全場歡呼。</p>
<p>幾分鐘之後，Oasis 果然依約出台繼續Carry on the show，全場雷動。可是不知道是我的心理作用，還是實際如此，總覺得這演唱會已經有點不一樣。事發前還心想，Liam 今天的心情很好啊，很投入，跟台下竟然有interaction，甚至乎吧搖鼓也送了給前排的女樂迷；事發後總覺得他們都沒那麼投入了。可是台下嘛，只有更加熱情，Wonderwall, Supersonic, Don&#8217;t Look Back In Anger 大合唱的聲浪比之前更高更強， 大概是回報Noel 的帶傷上陣吧。</p>
<p>在Noel 獨唱 Don&#8217;t Look Back In Anger 的時候，之前在我前方摟抱著狂跳的男生們的其中一個，突然趴在地上，然後聽到有人在說：「喂你幹嗎想拿我的袋子？」</p>
<p>那男生有點口齒不清地說：「這個袋不是我的嗎……？」</p>
<p>旁邊的一個男人說：「我想他應該不是故意的，看他大概喝醉了吧。」</p>
<p>原先的「被害人」也說：「我也覺得他不是想偷東西，只是他這樣不行吧。」接著跟剛才和這喝醉男生摟摟抱抱跳跳的另外兩個男生說：「喂，我想你們的朋友喝得太醉了…」</p>
<p>那兩人別過頭去望望他，再望望那男生，說：「他不是我們的朋友耶，我們跟本不認識他，剛才只是他摟過來便一起玩吧。」說罷，目光回到台上。大家呆了一呆，然後相關的不相關的，目光都一齊放回台上面。</p>
<p>"This is our last song."</p>
<p>沒有想過最後一首真的是最後一首。以翻唱Beatles 的 I am the Walrus 作結，沒有encore，沒有Live Forever, 沒有Champange Supernova,  就這樣作結。扣掉遲開場的十數分鐘，再扣掉中場出亂子的時間，整個演出大概只有不足六十分鐘，就是一個無聊絕頂的白痴，叫二萬多人不能盡興而回。</p>
<p> </p>
<p>之後－</p>
<p>演唱會十時四十分左右完結，我已經立刻開始急步向碼頭方向進發。只是人太多，路太窄，島太小了，走到一半左右便要進入排隊狀態。在排隊的同時，心裡面開始計算著，島上面二萬多人，一隻小輪大概可以載少於五百人，小輪回多倫多市中心大概需時十分鐘，要疏導島上的所有人的時間會是……正在算著，天上面突然下起大雨，沒有傘，不能進也不能退，只能默默淋萫雨等待登上小輪的時候。然而在這個情況之下，使我驚訝，也同時有點自豪的，是多倫多人的修養。一整天的演唱會之後，大家都已經很倦，肯定都是歸心似箭；可是在等候小輪的漫長時間中，除了零星的怨言之外，大家都是在良好的秩序耐心等候。或許大家都明白扇動無謂的行動或是起哄是根本無補於事，所以就算要宣示不滿，也留待以後用更有效的方法。</p>
<p>只是竟為什麼要在這麼一個島上面搞這些節目？回到家中已經快凌晨二時…… 之後的一天還是早班…… 要我再去Center Island 看 concert？除非是Beatles 翻生，或者是Blur 跟 Oasis 合作加上Suede 跟 Pulp 一同重組吧。</p>
<p> </p>
<p><span style="font-style: italic">之後之二－</span></p>
<p><span style="font-style: italic">也不知為什麼，這一篇竟然要上一個月才能寫完。幸好這次的記性還算可靠，否則這篇又會成為我眾多爛尾文章的其中一篇了。</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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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Sam The Record Man</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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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7 Jul 2007 14:40:02 +0000</pubDate>
		<dc:creator>nam</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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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CD店]]></category>
		<category><![CDATA[Sam The Record Man]]></category>
		<category><![CDATA[唱片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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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記得mp3未流行的時候，縱使翻版CD已經是無處不在，可是通常都只限於最新最流行的本地製作，所以大大少少的CD店舖還是可以生存。我當時找不同類型的專輯會到不同地方，信和荷里活，英皇188，Tower HMV，大的少的，賣唱片的地方多，音樂的選擇也因此多元化。後來移民到加拿大，喜歡音樂的我當然是四處去找唱片店吧。各大購物中心裡面的MusicWorld 和Sunrise 是比較方便的店，但價錢普遍較高選擇也較少；大型連鎖電子科技產品店Futureshop價錢較好，可是也比較偏重流行的音樂；於是Tower Records 和 HMV成為我最喜歡的唱片店，尤其是前者，一來地方大而且新，二來唱片的種類多得令人感動（我甚至試過在那裡買到胡蓓蔚的專輯），大部份的專輯也可以試聽，每次入到Tower Records, 沒一個小時也別期望我會出來。除了Tower Records 和 HMV，我最常到的，就是多倫多市中心的其中一個地標－Sam The Record Man了。 Sam The Record Man 那四萬呎的旗艦店並不豪華，也不像Tower Records, HMV 那麼整潔；因為歷史比較長(1961年開業)，建築物比較舊的關係吧，總是覺昏昏暗暗，貨架也好像有點殘舊，踏在樓上的地板上面甚至會發出「吱吱」聲晌。 那為什麼我們會喜歡到這裡去逛，去買唱片？第一當然是他的選擇多，這裡的音樂種類以及專輯數量肯定不比Tower Records 少，第二，價錢也合理，而第三，它的那一種「這裡就是音樂」的氣氛和感覺，令人覺得找唱片，應該要到這裡來。跟在多倫多長大的朋友談起音樂，他說他所認識 的音樂，差不多都是由Sam The Record Man這途徑而來。 大概是九九至二千年左右吧，mp3漸漸流行起來，很多音樂都可以在網上找到，選擇比任何店舖都多。CD店越來越少：Tower Records徹退，HMV和其他唱片店都減少店舖及減少流量少的貨品，而Sam The Record Man, 更於2001年破產停業。雖然那次停業不夠一年之後便可以重整再開，可是捱了五年到今年的六月，Sam The Record Man 的旗艦店終於關上了大門，甚至，店內的物品也被公開拍賣了。 成為地標的唱片店建築物、數十年來的不停閃耀的巨型唱片霓虹燈招牌，因為被政府列為有文化價值而給保留下來；但可以繼續閃耀的霓虹燈卻掩飾不了建築物內的空洞。唱片業大概於不久的將來會成為歷史吧。但至少，我們還可以有點集體回憶。]]></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annanma.mysinablog.com/resserver.php?blogId=36842&amp;resource=788613-h3.jpg" border="0" alt="Picture" hspace="0" vspace="0" /></p>
<p>記得mp3未流行的時候，縱使翻版CD已經是無處不在，可是通常都只限於最新最流行的本地製作，所以大大少少的CD店舖還是可以生存。我當時找不同類型的專輯會到不同地方，信和荷里活，英皇188，Tower HMV，大的少的，賣唱片的地方多，音樂的選擇也因此多元化。後來移民到加拿大，喜歡音樂的我當然是四處去找唱片店吧。各大購物中心裡面的MusicWorld 和Sunrise 是比較方便的店，但價錢普遍較高選擇也較少；大型連鎖電子科技產品店Futureshop價錢較好，可是也比較偏重流行的音樂；於是Tower Records 和 HMV成為我最喜歡的唱片店，尤其是前者，一來地方大而且新，二來唱片的種類多得令人感動（我甚至試過在那裡買到胡蓓蔚的專輯），大部份的專輯也可以試聽，每次入到Tower Records, 沒一個小時也別期望我會出來。除了Tower Records 和 HMV，我最常到的，就是多倫多市中心的其中一個地標－Sam The Record Man了。</p>
<p>Sam The Record Man 那四萬呎的旗艦店並不豪華，也不像Tower Records, HMV 那麼整潔；因為歷史比較長(1961年開業)，建築物比較舊的關係吧，總是覺昏昏暗暗，貨架也好像有點殘舊，踏在樓上的地板上面甚至會發出「吱吱」聲晌。 那為什麼我們會喜歡到這裡去逛，去買唱片？第一當然是他的選擇多，這裡的音樂種類以及專輯數量肯定不比Tower Records 少，第二，價錢也合理，而第三，它的那一種「這裡就是音樂」的氣氛和感覺，令人覺得找唱片，應該要到這裡來。跟在多倫多長大的朋友談起音樂，他說他所認識 的音樂，差不多都是由Sam The Record Man這途徑而來。</p>
<p>大概是九九至二千年左右吧，mp3漸漸流行起來，很多音樂都可以在網上找到，選擇比任何店舖都多。CD店越來越少：Tower Records徹退，HMV和其他唱片店都減少店舖及減少流量少的貨品，而Sam The Record Man, 更於2001年破產停業。雖然那次停業不夠一年之後便可以重整再開，可是捱了五年到今年的六月，Sam The Record Man 的旗艦店終於關上了大門，甚至，店內的物品也被公開拍賣了。</p>
<p>成為地標的唱片店建築物、數十年來的不停閃耀的巨型唱片霓虹燈招牌，因為被政府列為有文化價值而給保留下來；但可以繼續閃耀的霓虹燈卻掩飾不了建築物內的空洞。唱片業大概於不久的將來會成為歷史吧。但至少，我們還可以有點集體回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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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大慈善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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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Jul 2007 15:53:34 +0000</pubDate>
		<dc:creator>nam</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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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怎樣才是一個大慈善家呢？像蓋茨？還是像巴菲特？ 說起大慈善家，在多倫多，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想起馬維殊(Ed Mirvish)。 想起馬維殊，一定會想起他創立的那一間在市內橫跨一整個街口，招牌有著拉斯維加斯式璀璨燈光的百貨公司Honest Ed&#8217;s。由五十多年前的小舖開始經營至今天成為多倫多的地標，都是以低廉價格的貨品見稱，成為多倫多市內消費力較弱的社群的購物天堂。 他建立起多倫多的劇院文化，翻新有歷史的舊劇院，興建得獎的新劇院，打造了市中心的娛樂區，引入一部又一部精彩的音樂劇製作，令多倫多成為在紐約以外，北美洲中最重要的音樂劇城市。 他雖然在商場上取得卓越的成就，得過無數的榮譽和勳銜，可是他並沒有把自己抽離群眾，反之，他更加貼近人群，回應社群的需要，對窮人，藝術家，創業者都會 提供不同的協助。最貼心的，莫過於在每年的聖誕節前，他都會在Honest Ed&#8217;s派發火雞給窮人，好使人人都可是過一個溫暖的節日。而由他七十五歲的那一年開始，他每年都會在他慶祝生辰的星期日，在Honest Ed&#8217;s旁邊的街道開街頭生日派對，有免費的熱狗，機動玩意，表演等，與眾同樂。 在多倫多十年，在電視上很多不同場合看見過馬維殊，也在不同的媒體見過他的照片；最令我覺得深刻的，是他那招牌的親切而又自信的笑容。現在他雖然離開了，但我相信多倫多永遠也會懷念這個傳奇人物。 能夠跟這樣的一個人物擁有同一個生日，說我沾光也好，與有榮焉。]]></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annanma.mysinablog.com/resserver.php?blogId=36842&amp;resource=777589-he.jpg" border="0" alt="Picture" align="center" /></p>
<p>怎樣才是一個大慈善家呢？像蓋茨？還是像巴菲特？</p>
<p>說起大慈善家，在多倫多，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想起馬維殊(Ed Mirvish)。</p>
<p>想起馬維殊，一定會想起他創立的那一間在市內橫跨一整個街口，招牌有著拉斯維加斯式璀璨燈光的百貨公司Honest Ed&#8217;s。由五十多年前的小舖開始經營至今天成為多倫多的地標，都是以低廉價格的貨品見稱，成為多倫多市內消費力較弱的社群的購物天堂。</p>
<p>他建立起多倫多的劇院文化，翻新有歷史的舊劇院，興建得獎的新劇院，打造了市中心的娛樂區，引入一部又一部精彩的音樂劇製作，令多倫多成為在紐約以外，北美洲中最重要的音樂劇城市。</p>
<p>他雖然在商場上取得卓越的成就，得過無數的榮譽和勳銜，可是他並沒有把自己抽離群眾，反之，他更加貼近人群，回應社群的需要，對窮人，藝術家，創業者都會 提供不同的協助。最貼心的，莫過於在每年的聖誕節前，他都會在Honest Ed&#8217;s派發火雞給窮人，好使人人都可是過一個溫暖的節日。而由他七十五歲的那一年開始，他每年都會在他慶祝生辰的星期日，在Honest Ed&#8217;s旁邊的街道開街頭生日派對，有免費的熱狗，機動玩意，表演等，與眾同樂。</p>
<p>在多倫多十年，在電視上很多不同場合看見過馬維殊，也在不同的媒體見過他的照片；最令我覺得深刻的，是他那招牌的親切而又自信的笑容。現在他雖然離開了，但我相信多倫多永遠也會懷念這個傳奇人物。</p>
<p>能夠跟這樣的一個人物擁有同一個生日，說我沾光也好，與有榮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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