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活在當下' Category

好勝

三月 5th, 2010 by nam | 2

如果要我的朋友們用最簡略的方法去形容對我的觀感,我相信十個有九個半都會說「脾氣好」。
可是如果要我自己回答的話,我會說是「好勝」。
脾氣好跟好勝是完全沒有衝突,可是很多朋友都沒有覺得我好勝,只有最親近的會有這種感覺。
大概是獅子座個性作崇吧,如果不是能夠令我心服口服的話,我是非常討厭被別人比下去的感覺。
說遠的,在小學的時候,我可以因為不服老師選他喜歡的學生進籃球隊而經常自己暗地裡練習,務求要在班際賽的時候殺他們一個落花流水。
中學的時候參加校際的辯論比賽,在決賽中被就在我們學校旁邊的名校打敗也罷了,只是那名校的主辯在跟我們握手時,擺出一副自己是前輩的態度來「安慰」和「指導」我們。好歹我們也是殺入決賽的隊伍啊,用不著你在這個時候來「指導」我們吧?於是之後的一年,跟隊友們花更多功夫準備,更多時間練習,就是為了要顯顯顏色。
說近的,最近公司為了迎合市場的需要,要求我們每一人都要考取一個認證。這一個試說難不難,說易不易,因為要在短短三天的課堂後立即考試,而且要考得六十五分以上才可過關。這些公司的無聊認證,通常都是草草應付了事,到底,除非你自己跟別人說,否則你只需要pass,別人是不知你考到幾分的。誰知,跟坐在旁邊的兩個同事閒聊時,其中一個提起我們部門的某某,考到了八十多九十分,且不停說那某某是個smart guy之類什麼的。結果嘛,又是因為心裡不爽,本來打算草草了事的,變成了認真對付。
其實在微不足道的小事上,我也會很好勝。就像打電玩,一是不打,打起來我一定要想法子拿到高分。跟朋友打麻將,每一次也很想要贏。就是寫一個字,也要自己寫得好。
是對自己要求高才會好勝,還是掉過來說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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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下巴

三月 1st, 2010 by nam | 1

不事生產差不多兩個月帶來的,就是一個雙下巴。
今早梳洗的時候,留心地看了看鏡中的自己,滿佈鬚根的下巴,竟然隱隱若若的多了半個。
其實發福已是意料中事,只是沒想到情況嚴重至此。自從腳傷之後,最先失陷的,是右腳小腿的肌肉;才個多星期已看出跟左腳的分別,現在的右小腿只剩鬆鬆馳馳的一團,肌肉都不見了;反而因為多倚重了左腳,左邊的肌肉變強了起來,兩隻腳的對比更為明顯。
少走動,但三餐依舊,怎能不變胖?五花腩是越覺明顯了,尤其是向橫的一面。頸背的肉也似乎多了,臀部也開始有點鬆馳的感覺……情況看來已經進入了緊急狀態。
唯一沒有淪陷的,似乎是手臂。這個多月來在家中上下樓梯都是靠用雙臂支撐身體,再加上每天都用拐杖走動,手臂的肌肉反倒是結實了一點點。
其實上年夏天病過進過醫院之後,是不應該讓自已變胖的。只是意外難料,傷了右腳讓自已又多一個藉口在hea。我一向都是不信也不會訂定new year resolution之類什麼的,所以我也不會說傷癒後有什麼減肥大計。只是這幾天,不知為什麼,很想游泳。或者,右腳好了之後,就多去游泳游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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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的事與聖誕歌的九和十

二月 26th, 2010 by nam | 0

看看日子,原來在不覺間已經把這裡丟低了兩個月。不知道有沒有人有興趣知道我在這兩個月中做過什麼呢?
起先,是完全的為了偷懶、休息、hiatus、冬眠。覺得2009真的把我累壞了,我決定要在聖誕新年的期間,完全不事生產。由工作至寫作至打掃書房至執拾basement,一概讓路。不知是搬家時傷到了還是什麼原因,右腳腫痛了好幾天,更加給我多一個原因不事生產。
吃、睡、玩、看書,這段期間的成績,就是看完了兩本書、幾套影碟、100%完全「打爆」了Uncharted 2。好爽好過癮。
聖誕新年過後,工作方面雖然仍不太忙,但功課方面則進入如火如荼之際,所以也得把心情收拾收拾。
可是嘛,到今天,還仍然留在半不事生產狀態中。不是因為之前玩得太瘋,只是有點倒霉。一月的某天,在路上不慎重重扭傷右腳,而且一傷再傷,使平常也算能忍痛的我也吃不消要到急症室走一趟。
開不到車,走路又不方便,上班也是work from home,困在家又差不多一個月。不是事先張揚早有預謀的 hea ,原來可以悶成這個樣子。除了必須做的公事和功課之外,其他事一概沒有心機去碰。幸好,家裡還有兩個寶貝相伴,不便走動要呆在家裡的日子也未至於心情太差。
這幾天右腳的傷勢好轉了一點,一拐一拐的總算可以行動一下,上樓下樓是有點麻煩,不過總比不動好,心情也轉好了點。
要是雪不是下的這麼多,心情可能更好。
x x x
還欠大家的兩首聖誕歌,本來在聖誕節的當天要貼出來的,可是碰巧連不上server,然後我便冬眠了,所以一直都不見天日。不過熟悉我口味的朋友,太概也會猜得到是那兩首:就是Beatles 兩大巨頭,Paul McCartney 的Wonderful Christmas Time ,和John Lennon 的Happy Christmas (War is over)。今年的聖誕節,記得再找出來聽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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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型懶音事件?

十一月 19th, 2009 by nam | 2

「呢」字,是一個很常用的字,以粵語/廣州話/廣東話發音的話,可以是ne1、nei1、nei4或ni1,都是包含鼻音的。當中ne1 這個發音,可能是當中最多會用到的一個,例如問別人:「我想飲奶茶,你呢?」
這兩年來一推「潮語」把整個香港鬧得熱烘烘。老實說真不明為什麼這個潮過了兩年還算潮,兩年時間通常已經足夠讓一件東西outdate 再outdate 了吧?完全令我摸不著頭腦。這趨勢甚至蔓延到遠在這邊的中文傳媒,最近個多月來差不多每天在電視電台都聽到一班中坑在大講「升呢」「升呢」的,不過這也難怪,就連一區之長曾特首都在公開的發言中說香港經濟要「升呢」,一眾升斗市民當然作為榜樣。
特首說「升呢」有什麼影響,老實說,我興趣不大。不過我倒想看看奧巴馬到經濟全面復甦時會不會在演說中突然來一句:”Our economy is so totally swicked!” 之類什麼的。Well,這樣比較似乎也不太公平,到底人家是近七千萬票選出來的。
言歸正傳,其實我今天想說的,是「呢」這個字。
「升呢」近來被用得這麼熱,我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這個詞,是源自玩電子遊戲時「升level」(升級),把它簡化,就成為了「升呢」。
可是問題來了。Level 的發音是 \ˈle-vəl\, 如果要簡化「升level」的話,照道理應該是簡化成「升哩」(le1)的發音,而不是帶鼻音的「升呢」(ne1)。
吊詭的是,一眾文字媒體,似乎全面地使用「升呢」作為「升(le1)」的寫法,我記憶中是完全未有見過「升哩」這個寫法出現在文字媒體之中。我甚至可以相信,曾特首的講稿裡面,大概也是寫著「升呢」而不是「升哩」。
事實上,ne1 讀成 le1,本來就是一個很普遍的懶音問題。
經「升(le1)」再推一推,全體會「升(le1)」的香港人,便一同被捲入了可能是史上最大型人數最多的廣東話懶音事件,齊齊望著「升呢」讀「升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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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屋搬下屋

十月 17th, 2009 by nam | 8

年初跟朋友閒談間,提起了犯太歲的問題。朋友說,搬家對犯太歲的有幫助;我說搬家不是一件小事,不能說搬就搬。雖然就算不是犯太歲,我心裡面其實也想過要搬,只是我住的地方是自置的,要搬的話又買又賣,談何容易。加上我們家兩口子都是要求高的人,前兩年也有試過去看房子,可是一個暑假下來看了上百間也看不出一間合眼緣的房子。
可是世事難料,到了年中,差不多暑假尾聲了,忽然又因為不同的原因想要搬家起來。更意想不到的,今次我們只看了四幢,便找到了一間兩人都很喜歡,而且價錢又在範圍之內的房子,也因為這樣,整個秋天的生活變得出奇地忙碌起來。
因為要趕著趁在天氣還是暖和的時候把屋子賣掉,所以我們要在短短的兩個多星期間把東西整理好,再作適度的粉飾,務求令到來看房子的人眼前一亮,使房子能夠容易一點賣出,同時也能賣得好一點的價錢。
兩個多星期做這樣做那樣的,令人身心俱疲,加上身體才復完不久,還是很容易會覺得倦,總算在吃不消之前把房子收拾好:

在快要搬走之前把房子粉飾成這個樣子,令人有點捨不得搬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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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

八月 26th, 2009 by nam | 9

我一直都不喜歡小孩。
有一段時間的我,甚至可以說是討厭小孩。一想起小孩,就想起那些「要脅性」的哭叫。當他們得逞時立時可以收聲的,那不是要脅是什麼?「你不抱我嗎?我就要你的耳膜好受!」
近年來對小孩子的討厭已經比以前大大減低了。可能是同輩的好朋友不少都已經成為父母,所以接觸得比以前多了吧。可是只是「減少討厭」,離「喜歡」還是非常遙遠。需然說也有個別的例外,可是基本上我對小孩還是不以為然。
結婚後,已經很多次被人問我什麼時候生個小孩。我都只是笑著答:「別說笑了」。還好,另一半跟我都是不太喜歡小孩,比較容易有共識。
只是身邊聽到朋友呀同事呀會說,有小孩的家庭才完滿呀、將來老了會很孤獨呀、生了下來你就會喜歡呀之類的…… 說的是容易…… 可是生下來還是不喜歡的話誰來負責?還不是要我兩公婆「硬食」?
不喜歡小孩是一個問題,如何去教養才是更嚴重的一個問題。
就算我是喜歡小孩,我大概仍然不會想要生一個。
曾經也有閃過一個念頭,跟最愛的人有一個小朋友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可幸這個念頭只是閃過一下便熄滅了。
在現在的社會之中,要養一個小孩難,但是還可以應付;要教,才是Mission Impossible。
養不教,父之過;老實說,我完全沒有信心在現在的社會裡面做一個好爸爸。我信奉我父母那一代教孩子的方法,我相信適當的體罰。我不相信小孩子打從開始便有辨別是非黑白的能力,也不相信跟一個三歲的小孩討論會比罵他一頓有效。若是我要用我相信的方法教我的小孩,我肯定不用兩個星期便會有什麼保護兒童的機構來把我的小孩帶走。
其實我覺比起體罰,現在的父母也不見得對小朋友仁慈。從一出生便要背負著有一天要名成利就的包袱,半歲不到便要「上學」;半歲大概只不過是嬰兒剛懂得轉身不久的時候吧?再大一點點便要背一些一生人也不知會用幾次的生字,學一些不知有沒有用的東西……就是「為了他們好」。只是,他們有被咨詢過嗎?不是說凡事要跟他們說道理討論嗎?不可以雙重標準吧?
嗯嗯嗯…… 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家長不是父母,是不會知道當中的苦惱的…… 我只不過是一個過來人,一個曾經也是小孩的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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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雄莫辨

八月 24th, 2009 by nam | 4

是男是女,你覺得應該怎樣去區分?
當社會還未進步,一切還是簡單的時候,脫下褲子,是雄是雌便一目了然。
可是到了今天,社會進化了,人心複雜了,黑與白變得模糊,連分辨雄與雌也變得艱難。
一位其貌不揚十八歲的少女,因為跑贏了全世界,她的性別變成了全世界的話題。
在複雜的社會裡面,是男是女已經不止是外在性徵便足以分辨的問題。要準確,便要檢查體內器官、染色體、心理狀況。我不明白為什麼要做心理的檢測,難道身體上一切都顯示她是女性的話還不足夠?
生理上跟心理上的檢驗,也未算是最難受,難受的是自己的性別被全世界所審查吧。先不理她或他是女還是男,對於一個十八歲的少年人,就算在比賽前便已經有了這樣的一個覺悟,也想不到會受到這種程度的心理傷害吧。到底,把她或他放在這一個舞台上的,大概不會是她或他自己吧。
只有希望事件快點得一個了結,雖然,在現今的社會裡面,了結並不代表一了百了。
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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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

七月 10th, 2009 by nam | 4

打開了快封塵了的Google Reader,看到了阿比的日記談「俗」,引發到自己一連串的反思。
怎樣才叫俗呢?
我最近形容過一個人「俗」,是一個啡黃色爆炸頭,粉紅色開胸薄上衣加黑色tube top 配黑色半透明legging 襯拖鞋的打扮。
這是俗氣的俗。
阿比提及的「俗」,並不是這種。
令她作嘔的,是那一種將那所謂大眾的價值觀強加諸別人身上的「世俗」。
這一點,我認同得很。很多人,不論是有心或者是無意,總是要對別人所做的,用那種世俗的眼光來評審一番。
跟阿比有點不同的是,我對那些穿什麼上班、幾多歲結婚、丈夫的職業、子女讀那所學校都有「要求」的人,我都不會鄙視。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忙碌,你要怎樣安排你的生活,跟我沒有半碼子關係;可是如果你覺得你的生活就是模範,你所跟隨的就是真理而去批評別人的時候,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結婚之前,公司有個比我少兩三年的同事,間中就會跟我說:「你為什麼還不結婚?這個年齡應該要結婚要生孩子了!好快樂的啊!」這樣的話不時出現在我們的對話之中,持續了好幾年。我心想,是不是到了某個年紀便要隨便找個對象結婚?而他說:「結了婚你就會覺得好了!我們在印度,老婆都是父母選的,我也好開心啊!」真的敗給了他。
幾年之後,我結婚了,不知他有沒有獲得「最後勝利」的感覺呢?
記得結婚選禮服的時候,我和小金魚在租禮服的店裡面翻閱Catalog,翻到了其中一頁,看到了一套咖啡色的禮服,我們都不約而同覺得非常之合適。一來跟小金魚的婚紗上的accessories 顏色相襯,同時也非常之對我們的口味-我們一直都很喜歡earth tone 比較natural 的顏色,而且一味是黑黑白白的也實在太悶了。
到了結婚之後,親戚朋友們當中,不下數個向我們提過這個問題:
「為什麼要穿咖啡色?」
「為什麼不可以穿咖啡色?」我答。
「結婚嘛…」
「所以呢?」
「結婚都是應該穿黑色或者是白色的禮服嘛!或者是銀灰色吧…」
「因為想跟老婆的婚紗襯色嘛…」是我的公式答案。
「誰說結婚是一定要穿那些顏色的?」是我心裡面的答案。
最近,小金魚跟她的老闆閒聊,老闆提起他的兒子,除了一份正職,其他時間還兼職做輔警跟消防員,說我們這樣年輕,應該要像他的兒子般全力拼搏才能為家庭(他兒子已經有幾個孩子)好好計劃將來。聽起來很理所當然,但這又是任何人都適用嗎?把時間都用來打工當然可以增加收入,但跟家庭相聚的時間自然就會變少。後悔不能夠目睹孩子成長過程的說話也實在聽過不少。那什麼才是「應該」做的事?
人是獨立又複雜的個體,人的生活是由無數的變數所構成的結果。就算是一件衣服,尺碼一樣的兩個人穿同一件衣服,也未必一定都會合身,因為有些剪裁可能對某些人適合,對另一些人卻會是自曝其短。更何況是價值觀?這麼複雜而又抽象的觀念,可以向別人硬塞嗎?
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的事,不是別人說,而是自己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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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 19th, 2009 by nam | 0

最近發覺對金錢的概念好像越來越難掌握。
自己對於理財這方面一直都不太擅長,但總算明白錢並不易賺。雖然偶爾也會敗家一番,可是也知道錢應該要用得合理;什麼是便宜,什麼是昂貴,什麼值得,什麼不值得,心裡面也有一個算盤。
自從透過宣明會助養了一個蒙古的小女孩之後,便開始多花了時間去了解一些有關貧窮國家的消息。一直都知道世界上面除了我們這一群幸福的人之外,有著更多沒我們這麼幸運,卻又努力地生活著的人;只是看多了、讀多了,才發現到實際的情況比我以前所想像的更是艱難。我們的零錢,對他們來說已經能買兩餐溫飽,我們隨意的去敗家一下所用的錢,很可能足以維持他們一家的生計好一段時間。各有前因,我不是說大家不要去消費,把錢都統統拿去幫助貧窮國家;我只是想說這些事對我的金錢觀念有著一個不算小的衝擊。
然後,近幾個星期,不斷聽到這一連串的新聞:RIM (Blackberry的製造商)的老闆千方百計也要用數億的美元去收購一支冰棍球隊;皇馬一擲過億英鎊簽下卡卡跟C朗;一級方程式賽車的車隊因為每隊每年四千萬的預算上限而不咬弦可能會搞分裂;紐卡素降班後老闆以「賤價」一億英鎊求售;溫哥華加人冰棍球隊的孖生兄弟球星開出的續約條件是每人六千多萬簽十二年……
這些銀碼中有多少個零,我已經放棄去數了。總之上面說的是英鎊跟美元而不是津巴布偉的貨幣。我腦海裡只有盤旋著一堆互相關連的問題:Professional Sports (職業運動)對這一個世界來講,有多重要呢?如果這個世界沒有了英超西甲,沒有了NBA,沒有了大聯盟的話會變成怎樣呢?對大家的生活有什麼影響嗎?一個打球打得出色的人,其實對這個世界有什麼貢獻呢?
一個卡卡一個C朗,可以換很多很多很多人的將來…… 我知道這不是一換一就可解決的問題,當中所牽涉到的政治、經濟等,都不是我的所長。我這等普通人,就只能夠從最簡單的那一處想起。可是,恕我資質不夠,我仍然是掌握不了落差可以這麼大的金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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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裡偷閑出來的HTPC

三月 5th, 2009 by nam | 7

警告:內有外星文。
真的有那麼忙嗎?
沒有寫blog,沒有煮飯,沒有打機,沒有看書,甚至漫畫報紙雜誌也只是在蹲馬桶的時候看一點點……
無疑早一陣子的公事的確是非常之忙,下班後要做的功課也是很花時間,可是真的一點剩餘的時間也沒有嗎?
當然不是。
總也有時間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的。做不做是自己的決定,也不能全都推說沒有時間 - 總不能什麼也不做卻又在說沒有時間吧?
那我這段「什麼也沒有做」的時間,其實都在做些什麼呢?
如果依照阿比的說法,這些時間我都在研究外星儀器-自己組裝一部電腦。
上一次自己去買配件組裝電腦,已經是不知多少年之前的事了,是我還未移居到多倫多來的時候。之後的電腦,都是買現成的,最多是之後再把配件升級,已經沒有興致從頭開始組裝了。
這次再作馮婦,其實都是由一個RMVB 播放機開始的。
一直也很希望可以直接在電視上面看RMVB 的影片,直至聖誕節之後不久,我才發現原來香港早已有以HDMI 輸出的RMVB 播放機出售,而且價錢也不算貴。於是我便跑到這邊的唐人商場去找,可是只能找到一些舊款,又大,又只能用composite 輸出的機種;而價錢竟然也要上百多元加幣。心想,這麼貴,我不如花多一點點,去弄一部HTPC (Home Theater PC)還化算。到底家裡用的電腦已經是五年前的產物,也是時候升級一下了。
於是使出我的強項-格價,四周搜括便宜甚至不用錢的零件,希望可以組裝一部功能中上的HTPC。
這次的組裝過程,跟多年前大大不同。我不是說科技怎樣進步,安裝怎樣容易之類的那些;我說的,是安裝時的心態。以前做這些事都是一輪打衝鋒,說明書沒看清楚是當然的,所有配件買回家拆開後便靠自己的感覺和經驗快快手手裝起來,然後立即安裝軟件試機,為求用最快的時間可以使用新的電腦。今次我完全是抱著take my time 的心態,買配件前都先把性能和價錢等資料都比較過,所以到配件買好已經是兩個星期後的事。因為用的都是偷閒的時間,再加上買了不良產品要更換的時間,把電腦完全組裝好,足足用了一個月。
硬件組裝好之後,為了安裝那個軟件又琢磨了一段時間。Windows 嗎? Ubuntu 嗎? OSx86 嗎?統統都試一下看那個最好用吧。
終於到上個週末,一部新的HTPC ,誕生在我家的客廳裡面了。
就算是以前裝電腦,砌模型,設計網頁,也未曾試過像這一趟那麼有耐心。得到的滿足感,好像也比較大。似乎我終於懂得去享受過程,而非只是追求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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