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情感化做細明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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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人的清夢

夢究竟是怎樣的一種東西呢?

自己是一個很會發夢的人。基本上每個晚上睡覺時也都會發夢,從不間斷。注意﹕我上面說我很會發夢,並不代表我很喜歡發夢;相反,每晚不停的發夢實在令我十分困擾。先別說夢的內容是好是壞,因為無論是甜夢還是惡夢,也真的令自己的精神打上了一個不少的折扣。

我這裡指的夢,是單指晚上睡覺時發的那種夢,是不隨意的,不是理想夢想的那種夢,也不是白天發的白日夢,雖然,我也很會發白日夢。

好了,又回到原本的那個問題﹕夢,究竟是什麼東西?

跟據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所寫,夢是由於睡眠時受到騷擾而產生,而這種騷擾又可以分為生理及心理的兩種不同的源頭……咦,我們大概不用說得這麼深入吧?還是說說我自己的想法好了。

首先,我是不信夢是可以預知未來。

小時候試過夢見自己考試全部抬蛋,而現實中卻幸好考得票過不失。後來長大了試過發夢夢見一組號碼,醒來後我把他們記下來拿去買六合彩,結果嘛,到現在我還是窮光蛋一名。我也有試過自己有一位明星臉孔的女朋友,只是現實中不單沒有這樣的女朋友,連明星臉孔的普通朋友,不論是男是女也都沒有。

我看夢是反影一個人如何看現實吧。我不是專家,也沒有做過什麼的調查,我只是以我自己為例的說。前天晚上我發了一個夢,夢裡面我和一些同伴走進了一個森林。這個森林裡面住著很多大大小小的毒蛇。我們小心翼翼的在森林中活動,也總算都能避開那些隨處可見的毒蛇。但不知為何,同伴開始一個一個的減少,到最後只剩下我一個人留在這森林裡面。忽然之間,左右各有一條毒蛇分別向我的雙手襲擊過來,同時我也怒罵了一句:「他媽的,我連碰也沒有碰過你,你幹嗎走來咬我!」我只能拼命的用手捉著兩條蛇的蛇頸,好使牠們咬不到我;只是牠們的氣力也真的好大。就在千鈞一髮之間,眼前漆黑一片,自己喘著氣在半夜中醒了過來,而雙手,還好像真的有點麻痺。

到了昨晚,我又發了另一個夢。在夢中我自己駕著車在一個停車場裡面徘徊,為的只是要找到一個停車位。駛到其中一條巷子差不多到盡頭的時候,才猛然發覺原來自己剛錯過了一個停車位。自己通常在這種情況下都不會回頭,都會相信前面一定還可以找到另一個位置。不出所料,在多柺兩個彎之後,果然找到了另一個位置不錯的車位。正準備把車退後駛進那車位泊好,後方閃來一輛黑色的跑車,就在我的後方僅僅咫尺之差掠過。忙著踏剎車制的我同時在想這傢伙定是想搶我的位子吧?可是他只是從後掠過阻著我把車子泊好,然後竟然駛開了泊了在另一個位置裡面。之後,我以為我可以再次把車子泊好吧,誰知不知在什麼時候來了一輛藍色的小跑車,正正停在我想泊的車位前面,又不是想泊車,跟着還走出幾個面目猙獰的年青人,圍著車子嗑煙喧譁什麼 的,旁若無人。就在這時我醒了過來,更坐起了身子,狠罵了一句「他媽的」。

這兩個夢並不算太困擾我,只是令我印象非常之深刻。事後回想,跟本就是自己工作的寫照。森林就是辦公室,而逐個消失的同伴就是一個一個離開公司的舊同事。只剩我一人在支持著,也正是自己在公司裡面的處境。偏偏其他部門的人就是要給我麻煩,縱然是和他們無關的事,也都要插一腿進來提出一大堆無聊之極,不知所謂的意見,或者要設障礙好使你的事情不能辦得順利。這些人就像是我夢中所見的毒蛇,也像是停車場那夢裡面駕駛黑色車和藍色車的人。這簡直就是把日間所發生的事在夢中再發生一次。

如果夢就只是這樣的話未免有點悲哀。為什麼日間所承受的到夜晚睡覺時還要再承受一次呢?就算所發的夢是天馬行空,是脫離現實,但大都能夠和自己當時所遭遇到的,所感受到的,所看見到的扯上關係。朋友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嘛﹗但為什麼日有所思的話,就要夜有所夢呢?這句說話只不過是道出一個真相,而不是事情的解釋吧?可惜這麼多年來,人都未能夠把腦袋這東西完全解構,而對於由腦袋運作而產生的夢,也只能憑著心理學作為基本的去分析和作出推測。也沒有人能很確實有效地去解決這個所謂睡眠失調所引致的惱人問題。

既然夢是在休息的時候所進行,如果它可以是用來平衡我們日間的生活的話多好。可是這只是我作為一個普通人的一廂情願而已。而除了去一廂情願,大概我什麼也無能為力吧。

十月廿二回家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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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槤飄飄

在自己的記憶之中,榴槤這東西大概只出現過一次。依稀的記得那一次一家人圍著餐檯,用大菜刀把榴槤破開,然後把一部份的榴槤肉放在玻璃樽裡再存放在冰箱裡面,剩下的便大家一起吃起來。那一次自己有沒有嚐過實在不大記得,也沒有什麼芳香還是惡臭的記憶。之後榴槤就好久都沒有在我的家中出現過了。可能就是沒有怎樣接觸過這東西,所以也沒有好感還是反感的,總之我沒有買來吃,經過賣榴槤的檔攤也沒有掩著鼻子急急走開就是了。而且說起來也不是完全沒有吃過:大家也許都知道榴槤班戟很聞名的那間甜品店吧?就是有一次在那裡吃了一件。只是只吃了一件,而且我吃的那一件奶油也蠻多的,榴槤卻是很少,所以,也真的不太記得∕認得它的味道。

直至年前回香港渡假,和老媽逛超級市場時,見到一包一包新鮮的榴槤肉,金金黃黃的,色澤很鮮明耀眼,心血來潮,選了一包小的,決定去嚐它一嚐。晚飯之後不久,急不及待從冰箱裡把那一包榴槤拿出來打開,那一陣飄飄的榴槤味立時四溢,不單止沒有反感,還覺得這種氣味還是挺香的。嚐嚐看,發覺那一種口感很新鮮,有點像奶油又有點像雪糕,香香滑滑的,吃過之後便會明白什麼叫做齒頰留香。就這樣,便喜歡上榴槤的味道。

自問好學∕好奇的自己,既然對榴槤產生了興趣,當然會開始找找有關這東西的資料吧。結果給我在網上找到這樣的一個在菲律賓流傳,關於榴槤的神話故事:

從前有一個又老又醜的皇帝巴林邁,雖然他有權有勢,只不過對於女人這方面卻是一籌莫展。沒錯以他的地位要得到女人可算是易如反掌,不過他卻一直對於未能得到自己最喜歡的那位年青而且又貌美的美人瑪德尤比奧真正的歡心而耿耿於懷。

有一天他決定和自己最寵信的大臣相量一下,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贏得小美人的芳心。眾大臣當中見識最廣博的麥迪甘對皇帝說,他知道一位在深山隱居的高人,很有可能有辦法幫助皇帝達成願望。皇帝聽得這樣的一個消息,當然發散人手四處找尋高人的下落。當然,故事發展到這裡,皇帝定然能夠找得到高人的所在啦。這位高人名叫佩洛,他聽過巴林邁的故事之後亦樂意相助,於是他指示巴林邁去找三種物件,找到之後帶回來讓他再行施法,願望便可以成真。該三件物件分別是:Black Tabon Bird 的鳥蛋、十二酌新鮮的水牛奶、以及願望樹花朵的花蜜。依佩洛所說,鳥蛋是用來軟化美人的心;水牛奶是用來使美人變得更親切,而花蜜的作用就最是神奇﹣是用來改變美人的眼光,使她眼中的皇帝巴林邁變成年青又英偉…

雖然要找的都是一些古靈精怪的東西,不過大概是因為這是一個神話故事吧,巴林邁似乎不用費什麼吹灰之力便能夠一一找到。當然這麼神奇的東西都是要用些神奇的辦法才弄得到手吧,所以他也是靠著海龜之王呀,風之精靈和森林精靈呀之類的幫助才能找到這些材料。至於他如何認識這些人物,管他的,這到底是神話故事嘛。

集齊了三種材料之後,佩洛依約為那三樣東西施法,把它們變成了一粒種子。巴林邁只需要把這種子埋在土裡,第二天種子便會長出一棵果樹,當樹結果之後他只需摘一顆下來送給小美人品嘗便能夠如願。佩洛的條件只有一個,就是他朝巴林邁和小美人大婚之時,務必要邀請他作為他們婚宴的貴賓就成了。這麼「濕碎」的條件,巴林邁自是照單全收,想也不想便答應了吧。回宮當晚,巴林邁便急急的親手把種子種下來,期待著第二天的來臨。

果然,第二天真的在那裡種出了一棵前所未見的果樹,而且結了一些又漂亮,又發出陣陣令人垂涎欲滴的果香,而且又甜又美味的果實。巴林邁慎而重之的摘了一顆下來,送給小美人。果然,當美人吃下這甜美的果實之後,立刻便愛上了這位「英偉不凡」的皇帝。

美夢成真,巴林邁當然立即頒下聖旨,設宴慶祝,舉國歡騰。只不過大概他也是高興得樂昏了腦,竟然(一如所料)忘記了邀請使他達成願望的大恩人,高人佩洛。佩洛因為這個皇帝連這小小的諾言也未能履行,於是便決定向那神奇的果實施下了永恆的詛咒,使得它迷人的果香變成古怪的氣味,也使它軟滑的外表變成滿佈棘刺。而這,就是今時今日我們見到的榴槤了。

很老掉牙的一個故事吧﹖但就是因為這個故事是關於我們可以見到碰到的東西,所以也變得有趣起來。可惜的是現在的榴槤是大概是不會有法力的吧。

走緊喇

約了幾位朋友去Happy Hour。離開Office 前先打電話給他們以確定一下。

朋友A答:「走緊喇。」

朋友B答:「走緊喇。」

朋友C答:「走緊喇。」

準 時到達約定的地點,在Pub 的門口見到朋友A,順口說道:「很準時嘛。」朋友A:「當然啦,你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我正離開。」我們兩人坐下不久,剛點了慣常點的黑啤,便見朋友B走進 Pub 來。一屁股坐下便說:「你打給我的時候,我便執拾好檯面,Logout離開了,想不到你們比我還早。」

酒過三巡,三人正談得興高采烈之際,朋友C才斯斯然的來到。我說:「老哥你到哪裡去了?」他答道:「你打給我時我不是說『走緊』了嗎?掛線後我便立即搞好那些手尾,交帶好明天的Schedule,打好Timesheet,跟著Logout 便來了。」

同一個簡單的答案竟然有三種不同的演繹。從字面上看,除了「正在離開」之外,實在很難看出另一個的解釋。只是偏偏在我們當中就有「正準備動身離開」以及「完成手頭上的事便立即離開」這兩個額外的解釋,而且大概在其他人心目中還有第三個、第四個的詮釋。「正在離開中,但要先到其他地方才來。」我看是另一個很熱門的答案,而「正在離開中,但不一定來應約。」或者「正打算走,不過還在考慮是否會來。」也是可能的答案。如果他不是第一次接到電話,便很有可能要解釋成 「來便會來啦,又打電話來煩不煩的?」了。

到底是我們的廣東話妙,還是我們香港人妙呢?

我那神聖的一票

早幾天收到一封信,跟一般的信不同,收信人名字是用我的中文名音譯的,而信封的左上角則印有一個用三個中文字組成的Logo。

「卡思席?」想不出是什麼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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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這三個字的編排,也許是在模倣圖章吧?那便應該是讀成「席卡思」了。可是我也想不出什麼是「席卡思」。「席夢思」我就知道,「席卡思」嗎?真的沒有印象。

把信打開來,原來是我所住的選區其中一位國會議員候選人,保守黨的Jake Karns寄來的宣傳單張,內容當然是為了昨天的聯邦大選拉票。

這次大選,由九月中總理宣佈解散國會開始,到十月十四投票日只不過三十多天的時間,對於選舉委員會和政黨來說,也頗考功夫,要在三十日內安排策略、推銷政綱、打擊對手、計算行程、等等固然是不容易,而且因為沒有多餘的時間,萬一走錯了一步,要挽回的話將會更花功夫。所以不單是效率要高,而且要精確,你不能一擊即中的話,便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

作為選民,要在三十日內消化三大黨的政綱也不是易事(對不起Green Party,你們還未在我考慮之列),所以,老實說,我投票的時候有一半是用感覺。事實上在現時的選舉制度中,我實在不太懂得全憑理性去投票。

加拿大的選舉制度是傳統的單議席單票制,選民在自己的選區投票給自己支持的候選人,讓他贏得國會議席,而最終國會議席最多的政黨便成為執政黨。

那麼問題來了。

我該投票給人,還是投票給黨?

道理上,議員是代表我所屬的選區的,我當然想投給一個能幹的人。

要是最能幹的那個,屬於一個我並不應同的政黨呢?

好像昨天的選舉之中,以黨的能力來說,我覺得執政保守黨比較有能力帶領加拿大過度現時全球性的經濟難關。他們在我所屬選區的候選人席卡思嘛,我完全不認識。

但自由黨的候選人Martha Hall Findlay,經驗充足,是黨裡面有份量的人物,以議員來說,我比較屬意選她。
可是自由黨的領袖迪安(Stephane Dion) 卻不能給我信心,總覺得他不像可以勝任總理的職務,加上他堅持實行炭稅比經濟醫療和福利更為優先的政綱,完全得不到我的應同。

領袖之中,我比較喜歡新民主黨的林頓。他的言行舉動都比較體面,非常有領導人的風範,眾黨之中,就覺得他最有總理的味道。可是新民主黨總是令人覺得人才不足,角逐議席的候選人總讓人覺得不及自由黨或保守黨派出的候選人。

那我該怎樣投票才好?

最理性的做法,大概是投給保守黨的席卡思,到底國會商議的是國事,大局為重的前題底下應該先選黨吧。

可是我一向也不是一個太理性的人,再加上投票的時候,我想起總理哈柏花費在阿富汗「任務」上的金額,實在有點不願投保守黨一票。

沒投給席卡思,也許是希望聯邦政府有什麼辦事不力的時候,還有個議員會「呵返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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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Fest 08 記事

當那個瘋漢將Noel Gallagher 推倒,繼而撲向Liam 卻被保安捉住之際,我心想下一幕必定是這仁兄被Liam 發颷狠揍;可是Liam 竟然只是作勢, 並沒有打下去(至少在台上看到的是這樣)。 當Oasis 都丟下樂器返回後台之際,我心想這場show 大概會腰斬了;可是竟然在幾分鐘之後,受了傷的Noel 又再度領著Oasis 踏到台上。

由大概五個月前在信箱裡面收到Virgin Music Festival 的預售票之後,一直期待著這一天到Center Island 看Stereophonics, Paul Weller 和 Oasis。只是當七月看完George Michael時覺得筋疲力竭之後,便開始有點懷疑自己的體力是否還可以應付一整天的 music festival。再加上近來的功課已經沒有時間做,我甚至想過把票子賣掉。幸好沒人出高價來買,於是我才決定把功課草草做完也要去看V Fest。

算是天公做美吧。踏入週末以來一直忽晴忽雨,這個星期天的早上仍然天陰陰的,天氣並不見好轉。可是當我到達往Center Island的小輪碼頭時,天上的烏雲漸散,露出一線溫暖的陽光。排了廿多分鐘的隊,再經過七、八分鐘的航程,還未正式踏上島上,情緒已經被震天的搖滾樂帶動著。

這個音樂節裡面其實共有四個Stage,可是我的焦點一直都是放在的Main Stage之上,原本對Moby在B-Live的DJ Set非常有興趣,可是跟Paul Weller之間的選擇,我還是比較喜歡後者。

上次到Center Island已經是十年之前,所以這次再來怎樣也想在島上稍為走一圈看看。時間剛剛好,在我走過一圈,去到Main Stage前面找了個好位置之時,Stereophonics 剛在台上開始了他們的時段。我有點意外到這個時候的Main Stage 仍是不算擁擠,人和人之間仍有足夠空位出入,你甚至可以輕鬆地走到草地左邊的食物攤檔,買完食物汽水然後走回原位。這時我站在舞台的左邊,草地因為早上的一場雨變得泥濘,就在表演的中途有位仁兄在我前面走過時,其中一隻鞋陷入了泥漿裡而甩脫了,然後沒鞋子的腳一腳踩進泥中,極之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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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多不代表不精彩,尤其到Stereophonics 熱身之後,在場的樂迷情緒也跟著高漲起來,Have a Nice Day和Local Boy in the Photograph這些作品都似乎令大家都非常High。 我比較喜歡的是 Maybe Tomorrow 和 Traffic,最後以Dakota 作結。只聽了Stereophonics, 已經令我非常滿足。

大概還有半小時Paul Weller的演出才開始,決定四處走走再回來。經過B-Live Stage,看見大群人在排隊進場去看Moby,看來會比Paul Weller 的那邊廂來得熱鬧。只是討厭排隊的我今天的排隊耐性已經所剩無幾,排隊這些可免則免了吧,而且在這種看Live 的場合,看一位年愈五十的Legend在台上邊抽煙邊收放自如地彈著結他,似乎比較對口味。

這次來到舞台的另一邊,這邊的草地比較乾爽,不樣剛剛那邊的一片泥濘。天色開始轉暗,使Britpop 教父Paul Weller 出場時射燈的效果特別耀眼。我喜歡Paul Weller,其實都是源於初懂得英倫聽音樂時喜歡The Style Council,所以雖然Paul Weller 已經單飛了這麼多年,我還是期待著他會在演唱會的時候玩一下Style Council 時期的作品。這次在演唱會正進高潮的時候,便來了一首Shout to the Top,總算滿足了我的期待,而場中的一大部份人,似乎更期待The Jam時期的作品,Town called Malice 一出,全場立時進跟著興奮起來,一同跟著合唱。

Paul Weller 的表演完結之後,大會的PA宣佈Oasis 將會比原定時間遲十分鐘才會開show,可是如我所料,不但沒有人趁這四十分鐘的空檔走開,反而因為Moby 那邊的Set 也剛好完場,人群開始全都聚集在Main Stage,人和人之間貼得更近,原本帶著淡淡青草香味的空氣,隨著人群的聚集而開始混入了汗水味、香菸味、啤酒味和一種叫某些人興奮若狂的氣味。呼吸開始有點不容易,可是人群的情緒愈見高漲,"Oasis, Oasis" 的chanting 此起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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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等了多久,舞台上的燈光一變,揚聲器響起了 Fxxkin in the bushes,Oasis 出來了。台下面開始進入瘋狂的境界,人群跳動,啤酒四濺,Liam 一唱出 Rock ‘n’ Roll Star 之際,全場的氣氛立時便被炒熱。接著的 Lyla, 新細碟 The Shock of the Lightning, Cigarettes & Alcohol 等,繼續牽動台下的情緒,站在我前面看來早已經半醉的幾個男生擁在一起旁若無人狂跳,再前一點有些女生已經坐在男性友人的肩膊上面忘我地搖擺著,情緒之高漲已經令有些人抵受不住,倒下來要人扶著離場。

然後直昇機聲響起,大家都知道是 Morning Glory ,準備好跟著 Liam 和唱。

:
:

Need a little time to wake up
Need a little time to wake up wake up
Need a little time to wake up
Need a little time to rest your mind
You know you should so I guess you might as well……

跟著事情便發生了… Noel 倒在地上,結他掉在地上,保安撲到台中心,Liam 閃開一邊,瘋漢被抓起來,Liam 舉起拳頭作勢要打,保安把瘋漢拉入後台,Liam 跟在後面想打,其他人跟著走入後台。就在電光火石的一瞬間發生。

我看呆了,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然後下一個想法,就是這演唱會大概就是這樣子完了。雖然心是這樣的覺得,可是人還是在等,一點要走的意圖也沒有。大家都在討論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就這樣子不知過了幾分鍾。這時有一個人從後台走到台中間,拿著咪高峰,準備說話,心想,大概是宣佈演唱會要腰斬了。

"Thank you for your patience, Just give us five minutes. We’ll be back in five minutes."

全場歡呼。

幾分鐘之後,Oasis 果然依約出台繼續Carry on the show,全場雷動。可是不知道是我的心理作用,還是實際如此,總覺得這演唱會已經有點不一樣。事發前還心想,Liam 今天的心情很好啊,很投入,跟台下竟然有interaction,甚至乎吧搖鼓也送了給前排的女樂迷;事發後總覺得他們都沒那麼投入了。可是台下嘛,只有更加熱情,Wonderwall, Supersonic, Don’t Look Back In Anger 大合唱的聲浪比之前更高更強, 大概是回報Noel 的帶傷上陣吧。

在Noel 獨唱 Don’t Look Back In Anger 的時候,之前在我前方摟抱著狂跳的男生們的其中一個,突然趴在地上,然後聽到有人在說:「喂你幹嗎想拿我的袋子?」

那男生有點口齒不清地說:「這個袋不是我的嗎……?」

旁邊的一個男人說:「我想他應該不是故意的,看他大概喝醉了吧。」

原先的「被害人」也說:「我也覺得他不是想偷東西,只是他這樣不行吧。」接著跟剛才和這喝醉男生摟摟抱抱跳跳的另外兩個男生說:「喂,我想你們的朋友喝得太醉了…」

那兩人別過頭去望望他,再望望那男生,說:「他不是我們的朋友耶,我們跟本不認識他,剛才只是他摟過來便一起玩吧。」說罷,目光回到台上。大家呆了一呆,然後相關的不相關的,目光都一齊放回台上面。

"This is our last song."

沒有想過最後一首真的是最後一首。以翻唱Beatles 的 I am the Walrus 作結,沒有encore,沒有Live Forever, 沒有Champange Supernova, 就這樣作結。扣掉遲開場的十數分鐘,再扣掉中場出亂子的時間,整個演出大概只有不足六十分鐘,就是一個無聊絕頂的白痴,叫二萬多人不能盡興而回。

 

之後-

演唱會十時四十分左右完結,我已經立刻開始急步向碼頭方向進發。只是人太多,路太窄,島太小了,走到一半左右便要進入排隊狀態。在排隊的同時,心裡面開始計算著,島上面二萬多人,一隻小輪大概可以載少於五百人,小輪回多倫多市中心大概需時十分鐘,要疏導島上的所有人的時間會是……正在算著,天上面突然下起大雨,沒有傘,不能進也不能退,只能默默淋萫雨等待登上小輪的時候。然而在這個情況之下,使我驚訝,也同時有點自豪的,是多倫多人的修養。一整天的演唱會之後,大家都已經很倦,肯定都是歸心似箭;可是在等候小輪的漫長時間中,除了零星的怨言之外,大家都是在良好的秩序耐心等候。或許大家都明白扇動無謂的行動或是起哄是根本無補於事,所以就算要宣示不滿,也留待以後用更有效的方法。

只是竟為什麼要在這麼一個島上面搞這些節目?回到家中已經快凌晨二時…… 之後的一天還是早班…… 要我再去Center Island 看 concert?除非是Beatles 翻生,或者是Blur 跟 Oasis 合作加上Suede 跟 Pulp 一同重組吧。

 

之後之二-

也不知為什麼,這一篇竟然要上一個月才能寫完。幸好這次的記性還算可靠,否則這篇又會成為我眾多爛尾文章的其中一篇了。

忽然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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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明體

細明體儷黑體娃娃體
沒有配上內容
管你的相貌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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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ai.com = 當情感化做細明體...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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