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吧!小金人!
之前讀了moss的網誌,已經暗下決定要參加這個挑戰。可是到了今天才趕上尾班車成為挑戰者的一份子。也不算太遲吧。
沒有特別的雄心壯志,只望這個挑戰可以成為自己再寫多一點的動力,如果能撐到最後,我便覺得我是贏家了。
各位挑戰者,共勉之。小金人,進招吧!
之前讀了moss的網誌,已經暗下決定要參加這個挑戰。可是到了今天才趕上尾班車成為挑戰者的一份子。也不算太遲吧。
沒有特別的雄心壯志,只望這個挑戰可以成為自己再寫多一點的動力,如果能撐到最後,我便覺得我是贏家了。
各位挑戰者,共勉之。小金人,進招吧!
自己一向給別人的印象,都是脾氣好,而且有禮貌的人。有些時候可能會比較心急,可是普遍的情況下都是有耐性的人。
所以要把我的耐性推至極限,也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
可是在辦公室裡面,偏偏就有人天天在挑戰我的極限。
x x x
其之一
上午十時
「OK,今天下午三時我們就和Client 開會,沒問題的話這個星期內可以跟他們簽約,所以這份proposal一時前要finalize,大家請把握時間。」
「Z,你之前做的這一部份有問題,你翻翻資料改改看。照 project W 那份的格式照做可以了。」
「好的。」
中午十二時十五分
「差不多好了,就差 Z 的那一部份。我們去看看他完成了沒有。」
「不在位啊,大概去了洗手間吧。」
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還未回來嗎?是不是做好了所以去吃午飯呢?」
「但他沒有跟我說啊。」
「打電話給他!有沒有他的手提?」
「沒有人接聽。」
「……」
中午十二時五十分
「他回來了。」
「Z,你那部份怎樣?」
「啊,我剛才也想找你說,不過你跟 K 在開會…」
「OK,那你要做的做好了沒有…」
「我有問題呢,這個這個怎樣怎樣… 還有我找了好久也不知 Project W 的 File…」
x x [...]
記得mp3未流行的時候,縱使翻版CD已經是無處不在,可是通常都只限於最新最流行的本地製作,所以大大少少的CD店舖還是可以生存。我當時找不同類型的專輯會到不同地方,信和荷里活,英皇188,Tower HMV,大的少的,賣唱片的地方多,音樂的選擇也因此多元化。後來移民到加拿大,喜歡音樂的我當然是四處去找唱片店吧。各大購物中心裡面的MusicWorld 和Sunrise 是比較方便的店,但價錢普遍較高選擇也較少;大型連鎖電子科技產品店Futureshop價錢較好,可是也比較偏重流行的音樂;於是Tower Records 和 HMV成為我最喜歡的唱片店,尤其是前者,一來地方大而且新,二來唱片的種類多得令人感動(我甚至試過在那裡買到胡蓓蔚的專輯),大部份的專輯也可以試聽,每次入到Tower Records, 沒一個小時也別期望我會出來。除了Tower Records 和 HMV,我最常到的,就是多倫多市中心的其中一個地標-Sam The Record Man了。
Sam The Record Man 那四萬呎的旗艦店並不豪華,也不像Tower Records, HMV 那麼整潔;因為歷史比較長(1961年開業),建築物比較舊的關係吧,總是覺昏昏暗暗,貨架也好像有點殘舊,踏在樓上的地板上面甚至會發出「吱吱」聲晌。 那為什麼我們會喜歡到這裡去逛,去買唱片?第一當然是他的選擇多,這裡的音樂種類以及專輯數量肯定不比Tower Records 少,第二,價錢也合理,而第三,它的那一種「這裡就是音樂」的氣氛和感覺,令人覺得找唱片,應該要到這裡來。跟在多倫多長大的朋友談起音樂,他說他所認識 的音樂,差不多都是由Sam The Record Man這途徑而來。
大概是九九至二千年左右吧,mp3漸漸流行起來,很多音樂都可以在網上找到,選擇比任何店舖都多。CD店越來越少:Tower Records徹退,HMV和其他唱片店都減少店舖及減少流量少的貨品,而Sam The Record Man, 更於2001年破產停業。雖然那次停業不夠一年之後便可以重整再開,可是捱了五年到今年的六月,Sam The Record Man 的旗艦店終於關上了大門,甚至,店內的物品也被公開拍賣了。
成為地標的唱片店建築物、數十年來的不停閃耀的巨型唱片霓虹燈招牌,因為被政府列為有文化價值而給保留下來;但可以繼續閃耀的霓虹燈卻掩飾不了建築物內的空洞。唱片業大概於不久的將來會成為歷史吧。但至少,我們還可以有點集體回憶。
怎樣才是一個大慈善家呢?像蓋茨?還是像巴菲特?
說起大慈善家,在多倫多,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想起馬維殊(Ed Mirvish)。
想起馬維殊,一定會想起他創立的那一間在市內橫跨一整個街口,招牌有著拉斯維加斯式璀璨燈光的百貨公司Honest Ed’s。由五十多年前的小舖開始經營至今天成為多倫多的地標,都是以低廉價格的貨品見稱,成為多倫多市內消費力較弱的社群的購物天堂。
他建立起多倫多的劇院文化,翻新有歷史的舊劇院,興建得獎的新劇院,打造了市中心的娛樂區,引入一部又一部精彩的音樂劇製作,令多倫多成為在紐約以外,北美洲中最重要的音樂劇城市。
他雖然在商場上取得卓越的成就,得過無數的榮譽和勳銜,可是他並沒有把自己抽離群眾,反之,他更加貼近人群,回應社群的需要,對窮人,藝術家,創業者都會 提供不同的協助。最貼心的,莫過於在每年的聖誕節前,他都會在Honest Ed’s派發火雞給窮人,好使人人都可是過一個溫暖的節日。而由他七十五歲的那一年開始,他每年都會在他慶祝生辰的星期日,在Honest Ed’s旁邊的街道開街頭生日派對,有免費的熱狗,機動玩意,表演等,與眾同樂。
在多倫多十年,在電視上很多不同場合看見過馬維殊,也在不同的媒體見過他的照片;最令我覺得深刻的,是他那招牌的親切而又自信的笑容。現在他雖然離開了,但我相信多倫多永遠也會懷念這個傳奇人物。
能夠跟這樣的一個人物擁有同一個生日,說我沾光也好,與有榮焉。
大家有沒有看The Simpsons的呢?
不經不覺原來The Simpsons已經播放有十八年了。
對於在香港長大的一群來說,The Simpsons是很多人認識,卻不算是很受愛戴的卡通片。印象中好像是初開始播放的一兩季還有人談論,後來漸漸地好像少有人追看了。有人說是人物造型不夠可愛,有人說是不適合兒童看,不過中(港)美文化背景差距太大,看來是更大的原因。
The Simpsons 是卡通,也是處境喜劇,時常把美國本身不同階級的文化,社會等的矛盾玩得翻天覆地,而這些也是最令人發噱的笑位。而正因此,對美式文化不太了解也不太明白美國國情的,往往會對這些情節感到摸不著頭腦。當然裡面也有很多其他好笑的原素,如Bart 經常性的搗蛋、Homer的經常性冒失、Mr. Burns的經常性詭祕;只是錯失了那些美式笑位,總好像去酒席而沒有吃過翅一樣,就是摸不到當中的精髓所在。
由作為被受非議的卡通片,到 被時代雜誌評為二十世界最出色的電視劇,到成為了荷理活星光大道上的名子,到Homer 的名句 『D’oh!』 被收入牛津字典當中,到成為美國最長壽的動畫片;實在想不到The Simpsons 竟然到十八年後才推出首部電影製作。將於二十七日上映的The Simpsons Movie,當然是備受期待,而上映前最大的宣傳活動,可算是由網民投票選出電影的首映地點的Springfield Challenge吧。有看過The Simpsons 的都知道故事發生在一個叫做Springfield的虛構城鎮(Springfield和春田花花應該沒有什麼關係吧),而在現實中,在美國叫 Springfield的地方卻可隨意拈來。這個叫Springfield Challenge的活動,便是讓網民在十四個位於美國各地同叫Springfield的城鎮之中,投票選出一個最有Simpsons Feel的城鎮,而最高票數者,便會成為The Simpsons Movie電影的首映禮主辦場地。這十四個參與的候選城鎮都會製作一段短片,務求吸引各投票網民投他們一票,希望爭取到作為首映禮的場地,以提高城鎮的知 名度以及藉以帶起當地的旅遊業和經濟。
最終結果:經十萬零九千多位網民投票後,位於美國東岸佛蒙特州的Springfield以黑馬姿態當選,取得電影的首映禮。在網上已經看見有人「撲飛」要到那裡看首影了,至於我,雖然喜歡看The Simpsons,不過還是留在這裡用朋友送的Coupon看免費的普通場可以了。
相關連結
投票結果及參賽短片:http://www.usatoday.com/life/movies/simpsons-contest.htm
電影網站:http://www.simpsonsmovie.com/
先此聲明,這篇文章可以會使閣下頭昏腦脹,因為我的思路也是因為這個問題亂了好一陣子。已經因為其他事務而有夠煩惱的,或者跳過這一篇會比較好。
中午放飯,同事A提議到附近(雖說附近也要十多分鐘車程)的Best Friend*吃。
一行三人走向停車場的同時,一向比較口多的同事V突然問同事A道:』You like going to Best Friend, so who’s your WORST friend?』
一個可以是很無聊,但也可以是很玄的問題。
也不太記得同事A如何回答了,總之不是什麼精警的說話就是了。可是同事V這樣的一問卻把我一言驚醒。按道理說,我們處身於的這俗世上凡事都應該是相對的-有黑因為有白,有窮因為有富,有錯因為有對,有差也因為有好。
照以上的道理說,有最好的朋友,也必定有最差的朋友吧?
那怎樣才算是「差」的朋友呢?
最少交往的?最不了解的?那只是親和疏的關係,不算是好和差吧。比疏更甚的,已經不能算是朋友,只是「認識的人」吧。
品格不好的?利用自己的?教壞自己的?首先,我覺得自己還會當一個人是朋友時,不會發覺/覺得自己被人利用/教壞吧?然後到自己發覺/知道自己被人利用/ 教壞時,也不會當那個人是朋友了吧。OK或者你說有些人會明知道自己比人利用,也會繼續當別人是朋友,我說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個朋友也許有些優點令他們繼續 是朋友。總之,作為當局者,真的很難從這方面去判定一個朋友是「差」的。
如果從旁觀者的角度或許還可以說:「你這個朋友很壞。」不過如果說:「你這個朋友很差。」感覺又很不同。
可是壞跟差是不是不一樣呢?不相同的地方在那裡,相近的地方又在那裡?
我不是想咬文嚼字,只是心底裡覺得怪怪的。好和壞跟好和差,說不同也不盡不同,說一樣也不是一樣。
想不通,也不打算去想通。朋友就是朋友,我的朋友已經不算多,幹嗎還要在裡面去找個「差」的?
*Best Friend其實是中餐館,中文名是「老友記」,粥麵小炒還有北方點心也有供應的館子。味道算是可以,一貫小炒水準。